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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牢牢把握三个重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0 11:16:45  点击数:

  在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侯亮书记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侯亮书记的讲话既直面问题,又催人奋进,对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侯亮书记的讲话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握思想脉络,探究理论源流,领会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找到差距、强化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思想认识。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县级党委在党的基层组织构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主体、决策主体,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抓管主体,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因此,务必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分内之事,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一是履好第一责任。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教育管理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知责、守责、尽责。落实示范带头责任,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践行廉政承诺、带头落实廉政责任。要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管住自己,管好家人和工作人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实际工作中,我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案件批办力度,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尤其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把牢重要关口。把好选人用人关,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凭德才、凭实绩、凭公论用干部,采取公开、民主、规范的方法选干部,旗帜鲜明地用那些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坚决杜绝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的情况。把好群众利益关,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严肃查处侵占涉农惠农资金及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坚决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把好考核问责关,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权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阳原县进一步完善了“两调一定”干部选任机制,坚决做到“六个绝不”,一批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到重要岗位,特别是围绕全县总体工作安排,充分考虑综合素质、年龄结构等因素,为河北泥河湾遗址群保护区党工委管委会选拔了九名优秀科级干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三是夯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支持纪委转作风,领导纪委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打造一支公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监督队伍。同时,严格落实反腐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帮助纪委解决“三转”、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做纪委的坚强后盾。阳原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始终,先后组织制定了《阳原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阳原县关于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等项规章制度,探索实行了明察暗访、纪律审查两个常态化运行机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突出严肃问责这个“硬抓手”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已经是言出纪随。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局面。一是细化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科学划分权责,明晰各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权责,为严肃问责“打前站”。重点是要对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区分各主体具体情形基础上,厘清责任区划,实施 “一案双查”。在责任追究方式上,按照权、责、罚三者对等原则,坚持经济处罚、组织处理与法纪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经济处罚和法纪查处的力度,提高问责综合效果。二是形成从严问责的常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对各项问责工作内容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强化刚性约束,缩减自由裁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问责的具体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研究出台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对问责畏首畏尾、不问责或不按规定问责的,对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代替党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执纪机关及有关人员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形成问责全覆盖。三是推进问责公开化。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 “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实践证明,只要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变成惯例,不管不问、当责不责、畸轻畸重等问题就无法“糊弄”。要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工作着力点,形成公开化问责的倒逼机制,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秉持纪在法前这个“大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这一重要论断,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从现实情况看,“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破纪”导致不正之风蔓延,不正之风蔓延滋生腐败问题,只有管住纪律,才能斩断“破纪”到“破法”的通道。一要强化尊崇意识。只要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什么岗位,都必须牢记入党誓言,把“严守党的纪律”刻印在心,始终用党章规范言行,始终保持入党初心不改。阳原县以贯彻实施《准则》、《条例》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守底线、振士气、争一流、奔小康”主题活动,将“守底线”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实施学党章、学党规、学讲话、学政策、开展警示教育等一系列规定动作,让每一名党员都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取得了良好效果。二要强化执行力度。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在基层,不当官、当小官,谈政治纪律太遥远,说话口无遮拦,甚至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妄议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实际上已经在思想上违背了党的集中统一理念,在行为上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就在我们身边,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要在德上靠近准则高标准,筑牢理想信念宗旨,当标杆、做榜样,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引领作用;要在行上远离条例底线,严格用党纪约束行为,凡违反条例、触碰纪律底线的,寸步不让,让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保障功能。三要坚决捍卫纪律。捍卫政治纪律,要加强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落实中央八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落实县委全会、纪委全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等行为,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要捍卫换届纪律,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之年,要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维护党纪严肃性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坚持违纪必究,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信访办理、纪律审查全过程,既要从早从小抓、动辄则咎,又要从严从快查、利剑高悬,着力推进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紧硬。(作者系中共阳原县委书记 孙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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